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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:校办 发布时间:2011-11-25 17:05:31
关于恢复独立设置社会科学教研部的决定
仰大校字〔2011〕64号
各院(系、部)、各部门:
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《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<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(暂行)>的通知》(闽委教办宣〔2011〕8号)文件精神,经校务委员会研究,决定:
一、政法学院的社会科学教研部(简称“社科部”)恢复独立设置,为直属学校领导的二级办学单位。
二、独立设置的社科部,由校党委副书记杨建义兼任主任,黄长平担任副主任(分管教学工作),黄启明担任副主任(分管学生工作)。
黄启明所担任的政法学院副院长的职务随机构调整自然免除。
三、哲学专业隶属社科部管理和建设。
四、政法学院名称不变。
仰 恩 大 学
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
主题词:设置 教研部 决定
仰恩大学办公室 2011年11月18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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